释义 |
离婚女人户口的处理方法如下: 1、迁回原户籍地,一般情况下户口都会迁回到原来的户籍地,和父母共用一个户口。一般可以凭着离婚证件提出申请,然后经过原集体同意后就可以拿着证明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入。同时也要到现有的居住地派出所开迁出证明; 2、女方户口可以单列,只要女方的名户下有一套自己的房产,这种情况就可以凭借离婚证明到派出所另立户口; 3、当事人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这样的话还是共用一个户口,并不影响相关的生活。因为户口簿上会有离婚的标记,其他的不受影响; 4、当事人也可以迁出。离婚后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办理迁入手续; 5、当事人再婚后再迁,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