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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报警管用吗
释义
    欠钱不还可以报警,但可能没有什么作用。因为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可以走诉讼途径或者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可以起到催告和警示作用。
    一、别人借钱不还找不到人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找不到人可以报警寻找。但是欠钱不还实质是属于民事案件的,通常情况下警方会进行调解但是不会立案。债权人可以准备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没办法当面送达开庭通知的被告,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只要公告时间一到,不管被告有没有看到该公告,都会视为已经送达。
    二、欠钱不还去哪里起诉
    欠钱不还需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应按以下标准进行确认:
    一、级别管辖
    除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一般案件的一审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
    1、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1、一般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可以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上述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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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