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80岁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是否算作残疾? |
释义 | 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可以通过本人、利害关系人或相关组织的申请,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情况,恢复为限制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老年人组织和民政部门。 法律分析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条要求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拓展延伸 80岁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是否符合残疾认定标准? 根据残疾认定标准,80岁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通常可以被认定为残疾。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残疾是指因疾病、先天缺陷、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个人在身体、智力、精神或感觉方面存在长期的功能障碍,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能力。80岁老人生活不能自理意味着他们无法独立完成基本的生活活动,如进食、穿衣、洗漱等,这明显符合残疾认定的标准。因此,根据具体情况,80岁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可以被认定为残疾,享受相应的残疾人权益和福利保障。 结语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申请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组织如居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等可以提供支持。此外,根据残疾认定标准,80岁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通常可以被认定为残疾,享受相应的权益和福利保障。根据具体情况,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二十四条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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