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补办问题解答 |
释义 | 不是户主也可以补办户口本,但需户主书面委托成年人员代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户主负责申报户口登记,包括死亡登记和婴儿出生前死亡的双重登记。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被盗后,户主需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申请,所有成年成员需在申请上签名。如户主无法前往派出所,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应为本户成年人员。备齐相关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可补办户口本。 法律分析 不是户主也可以补办户口本。,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160;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160;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九条#160;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结语 补办户口本并非仅限于户主,居民户口簿丢失或被盗后,户主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申请。如户主因其他原因无法亲自办理,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被委托人应为本户成年人员。如确实有他人可供委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上要求准备齐全,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至第九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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