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护人员诊疗程序的制度有哪些? |
释义 | 预约诊疗制度 三级医院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三级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对于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有条件的医院逐步完善住院床位、日间手术预约服务,探索提供预约停车等延伸服务。 远程医疗制度 全国所有医联体实现远程医疗全覆盖。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超声、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扩大远程医疗服务范围,使更多的适宜患者能够在家门口获得上级医院诊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探索为签约患者提供适宜的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等服务。 现实生活当中,医护人员在从事相关的诊疗过程当中,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民法典》规定的内容来执行,如果是有相关的病情,是需要向患者说明清楚的,患者是享有执行权,当然了如果不方便告知患者的情况之下,也应当告知家属,这是属于一项义务。 一、医疗事故向鉴定机构提交的鉴定材料 (一)门诊就医阶段病历材料。 门诊病历既包括患者在被告医院的就诊病历,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相应治疗求医的问诊材料。 门诊病历材料,特别是涉及到后续治疗、病情诊断以及过去医院临床门诊的病历材料都非常重要。 (二)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既包括被告医院的,也包括在被告医院就诊之前或之后的相关医院的住院病历材料。 (三)影像学资料(如B超检查报告)、心电图等特殊检查资料。 (四)就诊相关证明。 比如就医的挂号单、报销凭证,这些可以间接的反映患者的就医时间以及医院提供的相应检查服务内容。 (五)书面陈述材料。 书面陈述材料是指患者应书面陈述医院医疗过错,以及鉴定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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