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纯母乳假是不是法定的 |
释义 | 哺乳假是属于国家的法定假,在女性职工劳动保护法第九条明文的规定,这是为了保护女性在分娩以后的正常的权益而设置的,这项法规在2012年4月18日,就已经开始正式的实施。任何一个女性都可以享受这一特殊的假期。 一、哺乳假计算方法有哪些? 1、女职工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月; 2、哺乳假期间,工资可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放; 3、对未申请哺乳假的女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其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二、哺乳假规定有哪些? 1.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三、母乳假的新规定有哪些? 1、对女职工不得以其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由降低其工资待遇; 2、如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必须延续到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3、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这即哺乳假。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九条 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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