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属于法人的有哪些 |
释义 | 目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法人共有三类,分别是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益分配给股东等投资者为目的设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设立法人,不向投资者、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利润的。非营利性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 设立法人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依法成立。目前我国主要有两种成立方式,一种是根据法律法规或行政审批而成立,一种是经过核准登记而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第八十七条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第九十六条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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