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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都有哪些人
释义
    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包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我国公民。并且年满18-60周岁,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在联社的服务辖区内,具备良好的信用状况和还款意愿、还款能力。
    农村自建房需向哪些部门申请
    农村自建房申请程序如下:(1)村民向村委提出申请;(2)乡(镇)国土所(非耕地)或县国土局(耕地)派员实地调查察看;(3)村民到乡(镇)国土所领取《村民建房用地申请表》,填表后经本组村民户主签字盖章(含邻里),对四邻无影响的,村、组签具意见后呈交(镇)国土所;(4)乡(镇)国土所审查,测量绘制用地平面图,乡(镇)人民政府审核;(5)县国土局,建房用地缴纳规费;(6)县人民政府批准;(7)委托乡(镇)国土所发放建设用地许可证,派员实地放线;(8)乡(镇)国土所对村民竣工后的建房用地进行验收。
    农村自建房是否可以强制执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自建房屋如果不是被执行人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是可以强制执行房屋的,法院一般会对房屋进行拍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第六条,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事业单位都有哪些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社会福利、救助减灾、统计调查、技术推广与实验、公用设施管理、物资仓储、监测、勘探与勘察、测绘、检验检测与鉴定、法律服务、资源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事务、经济监督事务、知识产权事务、公证与认证、信息与咨询、人才交流、就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上诉状的内容都有哪些
    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民事诉讼程序都有哪些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间可以依法提出管辖异议。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5、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在不停止执行的情况下,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6、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决, 当事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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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1: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