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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南宁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释义
    如果在一个小区买了房子,就会享有到物业的配套设施还有其他福利等等,自己也是具有业主权利的。为了更好更方便维护自己的权利,业主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那么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律师为大家讲解一下。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条件是什么
    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
    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
    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二、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
    2.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职责;
    4.品行端正无劣迹;
    5.热心公益事业。
    三、业主委员会的产生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业主选举产生,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特殊形式。
    一般情况下,业主委员会有两种产生方式:
    1、由业主或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依照《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各地的相关办法依照程序产生;
    2、对于较大小区,业主先按照楼选举各自楼委会,然后每个楼委会推选代表,集中而成业委会;这样方式形成的业委会,主要负责楼间共有的管理;而楼委会,负责楼内共有的管理。
    业主委员会的恰当人数,可以按照如下规则估算:最接近“小区总户数*2%”的单数。由此可以保证小区业主的较高质量的沟通覆盖。比如,对于1000户的小区,1000*2%=20,较好的委员数量为19或21。
    
     该内容由 张雷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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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21:3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