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寿保险合同可以转让。因为人寿保险属于债权合同,人寿保险的转让分为绝对转让和附属担保转让两种形式。绝对转让是保单所有人即投保人不可撤回地将其对保单的所有权进行了转移,其所有权益归属于受让人,其中不再有出让人的利益。绝对转让又分为赠与和出售两种,出售是指用对价原则进行寿险合同的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