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进行著作权登记前发现自身著作已被使用的,则处理办法为:著作权不以登记为成立要件,故著作权人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请求侵权人停止其侵权行为,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二条 在作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为作者,且该作品上存在相应权利,但有相反证明的除外。 作者等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 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六十条 著作权纠纷可以调解,也可以根据当事人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或者著作权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书面仲裁协议,也没有在著作权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申请保全等,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