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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分公司银行账户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主观:
    


    分公司设立 所需材料如下: 1、由 法定代表人 签署且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设立 登记申请书 ; 2、指定经办人代为办理的授权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分公司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 5、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任职文件。《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十五条规定,申请营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四)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五)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六)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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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 6: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