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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患有哪些疾病时不宜结婚?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不适宜结婚的疾病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等)以及与精神病相关的疾病。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另一方。如果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撤销婚姻。但是,请求撤销婚姻的时间限制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法律分析
    不适宜结婚的疾病有:
    1、严重遗传性疾病;
    2、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拓展延伸
    结婚前需要考虑的健康问题
    在结婚前,考虑自身健康问题是至关重要的。这样可以确保你和你的伴侣能够共同面对可能出现的挑战,并为婚姻生活奠定坚实的基础。首先,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是必要的,以确保没有潜在的严重疾病。此外,了解家族病史也是重要的,因为某些疾病可能具有遗传倾向。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包括均衡的饮食、适度的运动和良好的睡眠也是不可忽视的。此外,定期接受健康检查和咨询专业医生也是明智之举。结婚是一生中的重要决定,确保自身健康是为了共同创造幸福、健康的未来。
    结语
    结婚前的健康考量至关重要。全面体检、了解家族病史、健康生活方式和定期咨询医生是确保幸福婚姻的基础。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若患有重大疾病,应如实告知另一方。未如实告知可导致婚姻撤销。请谨记,确保自身健康是共创幸福未来的重要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
    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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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