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什么标准收取自负额?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合同中设立自负额条款,作为保险赔付的分摊方式。自负额是指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需要先承担一定金额的损失,超过这个金额的部分才由保险公司赔付。自负额的数额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事故的风险程度、被保险人的个人情况、承保的保险项目等因素来制定自负额标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可以设立自负额条款,要求被保险人在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中,先自行承担一定的金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当事人约定的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失,且该损失的发生并非当事人之一所能控制的,可以约定由一方或双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制定的消费者格式合同中,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条款无效。设定的条款不明确、标准过高或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应当认定为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条款。 总结: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设定自负额标准,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但是,自负额的数额不能过高,也不能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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