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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60年代结婚证怎么补办
释义
    60年代结婚证丢失的办法:遗失人可以到民政局申请补办。需要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份证、双双到民政局补办,如果一方不能到场,需要开委托函后方可办理。也可以可以让单位出证明,或者让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档案局能查询得到,档案局有当初他们结婚证的存档可以复印出来盖上档案局的章。还需要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明申明书》。 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不给补办结婚证的情形有哪些
    (一)当事人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的登记日期内档案保存完整,无当事人婚姻登记档案且当事人无法提供婚姻登记证的;
    (二)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三)申请补领离婚证时,当事人离婚登记档案无档可查或难以查证的。 以上就是关于60年代结婚证怎么补办的具体解答,希望您生活幸福。
    法律法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证件,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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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