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纳税信用评价扩围 |
释义 | 一、纳税信用评价是什么?纳税信用评价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开展采集、评价、确定、发布和应用等活动,评价结果分为 A、 B、 M、 C、D五级,A为最高级,依次递减,D为最低级。 二、纳税信用评价的范围: 1、已办理税务登记(含“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临时登记)的独立核算企业以及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 2、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 3、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企业。 4、适用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的企业。 三、纳税信用等级的划分:A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纳税人。B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纳税人。M级(新增):新设立企业(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企业。C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纳税人。D级: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的纳税人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四、A级纳税人的“红利”: 1、向社会公告A级纳税人名单; 2、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 4、评定为出口企业管理一类企业,可享受出口退(免)税便利措施; 5、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 6、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一百万元及以上的,主管国税机关无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 7、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等。 五、对B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可一次领取不超过2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 2、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3、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等。 六、对M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 1、消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务机关适时进行税收政策和管理规定的辅导。 七、对C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可通过网上勾选平台,勾选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对D级纳税人的惩戒措施: 1、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 2、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 3、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加强出口退税审核; 4、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 5、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6、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建议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7、D级评价保留2年,第三年纳税信用不得评价为A级; 8、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惩戒措施,以及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他严格管理措施。纳税信用级别的评定是实行动态调整的,温馨提醒您,为了避免因信用等级下降而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请务必注意以下的扣分事项: 1、未按照相关规定开具或核销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的,按次扣3分; 2、未按照相关规定保管纸质发票并造成发票损毁、遗失的,按次扣3分; 3、未按规定期限纳税申报的,将按税种按次扣5分; 4、未按规定期限缴纳已申报或批准延期申报的应纳税(费)款的,按次扣5分; 5、已代扣代收税款,未按照规定解缴的,按次扣1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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