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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男女婚姻只有不满足一方条件就没有效吗
释义
    不满足结婚条件的婚姻可能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一、可撤销婚姻情形及如何处理
    一、可撤销婚姻的情形: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的处理:
    1、首先,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
    2、其次,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
    3、最后,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
    二、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因素有哪些
    申请撤销婚姻效力的因素如下:
    1、因胁迫结婚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对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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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4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