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最狠的离婚拖延法: 1、拒绝签字。双方若有离婚协议,可以拒绝签字,这样双方就无法结束婚姻关系,只能拖延; 2、打官司。双方可以互相提起诉讼,拖延离婚的进程,由于审理离婚案件的时间较长,可以有效地拖延离婚的时间; 3、制造矛盾。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上制造矛盾,拖延双方的协议达成,从而拖延离婚的进程; 4、拒绝分割财产。双方可以拒绝分割财产,让离婚进程陷入僵局,从而拖延离婚的时间; 5、拒绝调解。双方可以拒绝调解,让离婚进程陷入僵局,从而拖延离婚的时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综上所述,不管是离婚诉讼,还是协议离婚领取离婚证,都是规定双方当事人必须当场签字办理手续。所以,当事人不愿离婚,可以拒绝办理结婚证,离婚诉讼接到传票,可以拒绝到庭(两次传唤不到,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庭),或在答辩状列举夫妻感情很好的证据,就可达到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