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单位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个人和单位的房屋时,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的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