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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问一下,因为公司其他员工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所以他们不给整个公司的工资。他们能申请仲裁吗?
释义
    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权利:(|)劳动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就上述事项申请劳动仲裁,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2)在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当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在企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下,劳动者除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之外,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当圯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3)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水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尾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水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尾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劳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劳纠纷的;(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我的农民工,现在在公司工作一个月,他们不给工资,
    农民工拿不到工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或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我想问一下,我个人是外包公司的员工,被派到甲方公司工作。外包工作离开甲方后会正常发工资吗?
    如果是劳务外包,工资是在劳务公司发,一般是用人单位把钱打到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发给员工,虽然派遣员工系与派遣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由派遣单位支付工资,但实际上该工资是体现在用工单位支付给派遣单位的派遣费用中。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在娱乐公司工作一个月后,我去了其他公司工作。他们公司没有支付我第一个月的最低工资
    法律分析: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或者联系相关单位进行调解工作,如仍不能达成协议,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劳动诉讼。劳动者可主张一定的经济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想问一下,我在其他地方工作的公司给我的意外险,然后我在其他地方工作摔倒了。这个保险可以用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意外险是指发生意外之后,因意外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或因意外致其残疾或身故,保险公司针对这一情况按照合同的规定进行给付意外保险金。不论是摔伤,还是撞伤,只要是非本意、非疾病的、突发性所造成的意外伤害,保险公司都可以进行赔付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我想问一下,如果工程还没有完成,工人的工资有问题,保涵还能撤回吗?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未提供劳动保护、没有支付约定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且按照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极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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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9 6: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