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没登记可以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可以的,没有结婚证也没有登记结婚,在法律上就没有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是事实婚姻离婚的话,需要两种方式: 第一种起诉离婚,当事人双方无法补办结婚登记的,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种如果男女双方愿意的话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后再协议离婚,具体流程需要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补办结婚登记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带着结婚证、离婚协议书、户口本以及双方身份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不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可以吗 肯定不可以,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从某种定义上是侵犯了女性权益。这是法律反对并且惩罚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当事人仍然坚持己见的实施问题所描述的行为,将可能会被追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如果第一段婚姻关系的对方当事人属于无过错方,且提起离婚诉讼,对方有权要求重婚一方的当事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一段婚姻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将会被全部或绝大多数分割给无过错方。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民政局可以撤销离婚登记吗 离婚登记的撤销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布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 (二)如果当事人认为其符合离婚条件的,可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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