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逾期不办理房产证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由于开发商本身的原因,使得购房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有特殊约定外,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索要赔偿。 如果合同中没有针对上述情况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的总额,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一、建筑施工合同关于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建筑施工合同关于违约金上限是实际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买房违约金赔偿标准 购房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生效后,合同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内容,享受权利并按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明显违反了合同的约定条款,合同另一方的当事人是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体现途径一般情况都是支付相对应数额的违约金。在实际情况中,也有约定金钱以外的其他违约赔偿途径,比如用物品、用权利、用行为。商品房买卖中的合同违约情况,违约金的标准应该按照如下规定执行: 1、合同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为理由而请求法院予以增加赔偿的,应该按照由于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量化确定赔偿金额。 2、合同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高于所造成的损失为由而请求法院予以减少赔偿的,应该按照由于为悦己造成的实际损失的30%为标准量化确定赔偿金额。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这个违约金的具体的一个数额是多少,或者说是没有约定损失的赔偿金数额的一个计算的方式,那么违约金的数额或者是损失赔偿的额度可以按照下面的标准进行确定: (1)超过付款时间,造成付款时间逾期,要按照未付款房款的总额,然后参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等来对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2)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使用房屋。按照逾期交付使用的房子,期间主管的相关机构部门有资格的房产评估记过,评定好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的租金标准来判定。 4、由于开发商的原因,房产买受人,就是购房者在如下期限满了之后还是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不动产证。 除了合同双方有特别的约定外,开发商作为出卖人应当承担合同违约责任,不能支付违约金。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必须约定办理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尚未建成的房屋,自房屋交付使用那天开始起,90天。 (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房屋已经竣工的,自合同签订订立那天开始起,90天。 如果合同约定条款中,没有明确涉及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相关说明的情况或者说,无法估量损失的经济额度难以评估的,是允许按照已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违约金的大致额度。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