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分公司可以总公司一起建账核算报税,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分公司在建账报税时,其国税一般通常是由总公司的财务合并报表汇总申报的,而营业税则是根据分公司的所在地政策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