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库存现金太多违法。法律规定,如果开户单位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标准为按超出额的10%~30%处罚。《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 开户单位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开户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超出规定的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的,处以超出金额10-30%的处罚; (2)超过批准的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对超出部分的10-30%进行处罚; (3)以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凭证代替库存现金的,处以凭证金额10-30%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