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再续租一年 |
释义 | 租房合同再续租一年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添加,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支付方式与续租支付周期等;出租人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一、出租人要求按原租约条件继续出租,承租人不同意时的处理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或要求出租人对房屋维修改建、要求准予变动房屋用途才续租,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承租人应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找房搬迁,出租人也有道义帮助找房。承租人搬迁前占用原房的,应照前租约交房租。 二、租的房子没水房东不解决 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支付违约金的。我们在外租房,要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而如果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又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继续租的,可以与房东协商将房子转租。 租的房子有问题,房东不给解决,租户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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