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续租一年租房合同 |
释义 | 续租一年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添加,重新签订续租合同,写明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续租时间、续租地点、续租租期、续租租金、支付方式与续租支付周期等;出租人拒绝重新签订续租合同的继续适用原租赁合同,但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