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永久居住权有没有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协议约定永久居住权有用。 离婚协议上写的永久居留权,只要得到双方的同意就可以依法的处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房屋永久居住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一般由所有权决定的,房屋居住权的年限由合同规定。只要夫妻协商一致,那么都可以作为书写的主体。并且双方同意自愿签字这份离婚协议书,那么就算是有效的。 婚前购买的商品房,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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