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临港 直接落户条件 |
释义 | 上海临港落户:缩短居住年限单位条件 (三)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用人单位应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 均在新片区,或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四)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用人单位应符合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 均在新片区。新片区重点产业布局由管委会根据国家、上海市和浦东新区有关政策、规划进行制定并及时更新。 上海临港落户:缩短居转户年限申报过程 (一)用人单位的申请人登录“上海临港人才自由港,下载并填写《自贸区临港新片<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等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报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窗口; (二)人才工作部门审核申请人的推荐函等申报材料,明确申请人可享受相应政策的申报资格,并定期报上海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备案; (三)用人单位持《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按现行《持有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上海临港落户:缩短居住年限申报材料一览 (一)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个人基本情况表; (三)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 《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 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六) 相应年限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七)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士,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海归”,根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入沪籍。 1、在国(境)外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2、在国内“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内非“211”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和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国(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获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累计在国(境)外学习时间须满1年以上;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和国(境)外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不含大专起点本科和HND等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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