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
释义 | 一、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流程有哪些 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 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审查人员审核,提出审核意见(限7个工作日) 委领导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同意决定(限1个工作日) 服务窗口制作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限) 二、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受理条件 有关部门检查、校验不达标、不合格。其他原因。医疗机构因改扩建、升级等原因申请注销 三、上饶市医疗机构注销执业登记的设立依据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2.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暂缓校验期内,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二)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3.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继续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卫医政发〔2009〕57号)第二十一条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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