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机关行政行即行政权力为必须经法律授权,也可以说法无明文规定不施行。行政机关法不授权而为是违法。 1、法无授权不可为,是一句法谚,源自于十七、十八世纪的西方,是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和孟德私鸠的论法的精神的中的相关表述与延伸; 2、所谓的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 3、具体而言, 这是行政法中的一个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没有法律法规的授权,是无权做出有关行政行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行政机关的权力,保护公民权利; 4、法无授权不可为是针对国家公民权利的行使,如今已成为法制国家通行的法律原则; 5、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指政府机关不可以超越法律授权做出行政行为,个人及企业单位没有法律的授权都不可以做; 6、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后一句为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是行政机关什么并行使的权利 国务院不断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目的在于约束权力,减少行政干预,防止权力滥用,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约束权力的过程也是保障权利、赋权于民的过程,削减行政审批事项让公民和市场主体更自由。 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和民众的创造力,即“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改革的大方向,也是时代发展的潮流,谁都不能逆潮流而动,尤其是政府部门和官员,不可抱着权力恋恋不舍,更不能在法律之外自我赋权,进行权力扩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