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市检察院和县检察院关系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检察院上下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法院上下级则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检察院可以要求下级检察院改变决定,而上级法院不能干涉下级法院做出的审判结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