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全额事业单位和差额事业单位的区别:1、两者在含义上不同:全额事业单位也称为全供事业单位,也就是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是其所需的事业经费全部由国家预算拨款的一种管理形式。差额事业单位,按差额比例,财政承担部分,由财政列入预算;单位承担部分,由单位在税前列支,如医院等。2、两者在稳定性上不同:对于全额事业单位而言,是相对稳定,是基于跟着国家进行调控,存在着一定的稳定性;而差额事业单位存在的变动可能性非常大,存在很大不确定的因素,因此也影响着工作的稳定性。3、两者包括的范围不同:差额事业单位包括医院等有收入的又承担政府社会职能的单位;自收自支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是一些原来国有企业的行业主管局;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有图书馆、文化馆、各级公办学校、党校、档案局、文化中心、农业局下属的森防管理事业单位、动物疫病控制中心、城建局下城市维护管理的如园林处等内容。 法律依据: 财政部下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 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