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地面卫星设立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 广电部《实施细则》 第三条 申请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的电视节目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三)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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