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机动车保险出了一些新的政策,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需要注意的是,车险保费是按车辆实际价值来估算的,不同汽车保险费用是不一样的,同时第二年的车险费用与第一年出险次数有很大关系。 费改前,车主购买保险时是按新车购置价来确定保险费用的。 费改后,车辆是以实际价值确定保费投保车损险的,发生全损时,车辆即可获得实际损失的赔偿。 比对费改前,消费者需要支付的费用也会更低。 费改之后,如果同价格车辆投保,那么车型不同,其所交保费也不同。 权威评测安全系数较高,修理便捷 (零部件较为便宜)的车辆,保费用将会更低。 费改后保险公司给出的价格高低,不仅会取决于车主上一年的出险率,还要参照车主的驾驶行为习惯和驾驶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