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深圳高新区户口的流程 |
释义 | (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 2、村居委会、乡镇计生办签署意见; 3、县人口计生局办理。 (二)申请条件 1、职工到本单位计生部门领取《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申请表》(一式两份见表样) 2、按表要求填写与审批; 3、交二张一寸照片到本单位计生部门; 4、由单位计生部门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5、夫妻双方写申请书; 6、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一份(需要用A4纸进行复印); 7、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8、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9、孩子的户口复印件(需要用A4纸复印); 10、双方所在单位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明夫妻结婚时间,孩子出生时间,为计划内生育情况属实特此证明等字样); 11、到社区填写独生子女申请登记表。此外还需要准备夫妻合影照片4张。 (1)首先报好孩子出生户口,符合领证条件者,填写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双方所在单位签名并盖公章。 (2)持申请表及户口簿、结婚证书来校计划生育办公室登记,如系外地调入上海换证者,还需带原来的独生子女证 三、领取独生子女证后,持街道所发通知书来校计生办登记证号,最后转劳资料。 (三)申报材料 (1)本人申请:国家干部职工(含招聘干部),双方单位签字盖章,居民由居委会,农民由村委会和当地计生办、站审核签章。 (2)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上环证、妇检证、出生证和孩子小一寸照片一张。 (四)办理时限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1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办理。收费标准:不收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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