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公司注销流程: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 一、国有企业破产申请 企业自愿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以及企业财产情况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破产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申请人(债务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请求事项。请示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还债; (三)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说明,或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说明; (四)债务人的资产状况以及债权债务的总体陈述; (五)其它应说明事项。如所附证据目录; (六)申请人名称、加盖印章、申请日期。 二、国有企业破产申请的受理 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依法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通常审查范围包括四个方面: (一)破产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资格; (二)破产申请是否符合法定的形式要件; (三)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四)着重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的破产能力和破产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