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公司网上注销流程 网上注销公司,需要先网上申请,然后受理,分情况办理注销。网上申请注销步骤如下: 1、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2、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第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以下有三种情况,在线即办、承诺即办、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步骤: 1、【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1)申请提交,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在线办理税务注销 (2)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自动进行税务登记注销,同时提示制作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 (3)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点击“确定”,跳转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输入税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载证书”可下载,点击[下载通知书] 该通知书也可至“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进行下载。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3.【一般注销流程办理】不符合即办资格或即办条件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任一条监控均未通过,或“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有未结事项,系统将在页面中显示[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可查看并打印(具体通知书样式同上) 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