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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发票信息开错了可以重新开吗
释义
    发票抬头开错了可以重开。一般当月发现发票抬头开错,把开错的交给财务盖作废章,留作备查,即可重新开过一张;如果跨月才发现发票抬头开错,需要先开出一张同样抬头、内容和金额的“红字”发票冲减原来的错票,才能重新开过一张,同时还要把开错的交给财务盖作废章,留作备查。同时提供由销售方出具的写明具体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操作错误。如不慎复印等等,造成了出现发票号不可以使用,从而产生空白发票而发票号已至下一张的情况。遇此突发事件,不必惊慌,亦不必交给税务局等部门处理,只要从系统上将此发票废除,在纸质发票加盖废除标记,用工具把发票中央的“税务监制章”剪下,此后妥善保管即可。发票购货方的信息填写错误。如缺字、漏字、错别字等等。遇到此种情况,只要将购货方的名称与税号填写正确,就不必重开。当然,若是您实在不放心,那就作废重开吧,以后开票时小心些便好。
    在一般情况下,发票信息开错了都是不要紧的,只要您正确将其处理好即可。当您不慎发票开错,无论如上三项的哪一项,只需在发票的所有联中央部位都加盖上“作废”章即可。然后重新开出一份正确发票。当发票验旧时,税务金额并不会包括作废的发票金额,而财务处理也不含作废的发票金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应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如未按上述规定,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行为,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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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7: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