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马毛姐、 王书茂、 王占山、 王兰花 、艾爱国、石光银、 吕其明、 廷·巴特尔、 刘贵今、 孙景坤、买买提江·吾买尔、 李宏塔、 吴天一、 辛育龄、张桂梅、 陆元九、 陈红军、 林丹、 卓嘎、周永开、 柴云振、 郭瑞祥、 黄大发、 黄文秀、黄宝妹、 崔道植、 蓝天野、 魏德友、 瞿独伊共29人。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授予“七一勋章”的决定》 在100年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中,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涌现了一大批英勇牺牲的革命烈士、一大批矢志进取的英雄人物、一大批忘我奉献的先进模范。为了隆重表彰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为党和人民事业一辈子孜孜以求、默默奉献,贡献突出、品德高尚的功勋模范党员,激励全党坚守初心使命、忠诚干净担当,党中央决定,授予马毛姐、王书茂、王占山、王兰花、艾爱国、石光银、吕其明、廷·巴特尔、刘贵今、孙景坤、买买提江·吾买尔、李宏塔、吴天一、辛育龄、张桂梅、陆元九、陈红军(姓名加黑框)、林丹、卓嘎、周永开、柴云振(姓名加黑框)、郭瑞祥、黄大发、黄文秀、黄宝妹、崔道植、蓝天野、魏德友、瞿独伊同志“七一勋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