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够作为质押贷款的标的物有哪些 |
释义 | 能够作为质押贷款的标的物如下: 1、动产质押。动产质押物主要包括:易变现、易保值、易保管,出质人享有的,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 2、金钱质押。就是以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的金钱质押; 3、权利质押。权利质押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汇票、本票、存单; (2)国债、金融债券、大企业债券; (3)股份、股票; (4)依法可以质押的具体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单; (5)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6)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质押贷款的条件如下: 1、订立股权质押贷款合同时,出质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出质人未受清偿时,股权转移为贷款人所有; 2、质权人应注意审查出质人的主体资格; 3、质权人应认真分析处置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4、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5、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 6、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法律依据:《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股票质押贷款,是指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券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债券作质押,从商业银行获得资金的一种贷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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