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诉案件量刑书下来多久开庭 1、对于公诉案件,量刑书下来后的两个月内,法院会开庭审理,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一审程序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一百五十八条 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量刑书和判决书有什么差别 1、量刑书和判决书差别大小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来判断。量刑与实判存在差别的原因是法官享有自由裁量的权利; 2、在法定刑的限额之内,需要依据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犯罪事实等因素,由法官裁定最后的判刑标准; 3、量刑幅度不具有绝对性,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