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泰兴车管所上班时间 |
释义 | 泰兴车管所上班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车管所,全称车辆管理所,主要负责承办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车管所进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补领、换领、审验及受理机动车和驾驶员相关的其他业务。 机动车业务岗位 (一)机动车登记审核岗职责 1、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2、确认车型,并核对有关技术参数。 3、查验机动车发动机号和车辆识别代号,确认有无凿改痕迹,并与全国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进行比对。 4、进行机动车外观检查,确认车身颜色。 5、对属于《全国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管理范围的国产机动车,核对《公告》的数据。 6、审查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对符合规定的手续将车辆信息录入计算机并出具受理凭证.对不符合规定的要说明原因并出具退办凭证。 8、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二)牌证管理岗职责 1、管理计算机自动选牌系统,及时添加机动车号牌。 2、核发号牌。 3、受理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审核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行驶证、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4、制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以下简称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5、核发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检验合格标志。 6、回收、销毁废旧牌证。 7、保管好业务印章、机动车号牌和日常使用的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 8、与档案管理岗核对空白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防伪膜用量,并做好登记。 9、提请车辆管理所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作废。 10、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牌证的制作计划,及时安排牌证的制作和领取。 11、做好牌证库的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12、保持办公环境整洁,维持办证大厅秩序良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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