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交委会员企业合同有效期限应如何确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规定,买卖、租赁、技术合作、独家经营、招标投标等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是否续订合同,并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七日内作出书面通知。如果在期限届满前未作出书面通知,视为不续订合同;但有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除外。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的期限。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是否续订合同,并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七日内作出书面通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五条: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未作出书面通知的,视为不续订合同。 总结:根据合同法规定,涉外交委会员企业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期限,并在期限届满前七日内协商是否续订合同,并作出书面通知。如果未作出书面通知,则视为不续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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