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8号线江浦路站建成后与已运营8号线形成“十”字换乘,鉴于8号线顶板覆土厚度、地下管线密布且搬迁难度、周边环境影响等控制要求,对18号线江浦路车站主体及附属局部采用“mjs+管棚+冻结法”进行土体加固,矿山暗挖法进行施工,该工法通过在地下插入700根冻结管来形成人造“冻土”,提高土体刚性,实现施工目标,可实现管线“零”搬迁,大幅减少中心城区车站工程建设对周边交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第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保持车站和车厢内的清洁卫生,提供饮用开水,做好列车上的饮食供应工作。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对铁路沿线环境的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