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口失业金怎么申请领取 |
释义 | 海口失业金申请领取流程如下: 1、本人提出申请 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以下证明材料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海口市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失业保险手册; (5)人事档案(含劳动合同书、招工备案表); (6)求职登记证明; (7)近期免冠照片2张。 2、资格审查、核定待遇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定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领取期限。 3、办理和领取失业保险金银行卡及《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统一办理失业保险金银行储蓄存折,失业人员按约定时间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银行卡。 4、失业保险金发放和领取 失业保险金实行按月发放。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于每月底,通过指定银行代发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持存折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纳失业保险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的其他待遇: 1、职业培训:失业人员持失业登记证件、身份证和3张相片到就业局培训窗口填表报名,接受一次免费职业培训。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再发培训结业证。 2、职业介绍:失业人员持失业登记证件、身份证和3张相片到就业局的培训介绍窗口办理免费求职登记,接受职业指导和推荐、介绍职业等再就业。 3、医疗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病到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可以申请医疗补助。 4、丧葬费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个月的数额,发给丧葬补助金。 5、抚恤金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有供养配偶和直系亲属的,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0个月的数额,一次性发给抚恤补助金。 综上所述,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海口失业人员可申请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十条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五)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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