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已迁出户口不能获得征地补偿。土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按照规定应当分配给集体的所有成员,户口已迁出集体的不具备该村的村民资格,不能享受该村村民的补偿待遇。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