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医疗期累计计算期是什么意思
释义
    医疗期累计计算期是指在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由医院开具的住院病历记录,记录了从住院治疗开始到出院的时间段。医疗期累计计算期是用来确定职工享受工伤、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相关待遇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
    1、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和护理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工伤待遇的计算和支付都需要以医疗期累计计算期为依据;
    2、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因病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而医疗保险待遇的计算和支付都需要以医疗期累计计算期为依据;
    3、其他社会保险待遇:医疗期累计计算期也是确定职工享受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如生育保险待遇、大病保险待遇等。
    医疗期累计计算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
    1、医保支付比例:医保支付比例是指在医疗期内,医保基金对医疗费用的支付比例。一般情况下,医保支付比例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医疗项目中会有所不同;
    2、医保支付上限:医保支付上限是指在医疗期内,医保基金对医疗费用支付的最高金额。一般情况下,医保支付上限是按照不同的医疗项目和不同的医保政策规定的;
    3、医疗期累计计算周期:医疗期累计计算周期是指在一个特定的时间周期内,医保基金对个人的医疗费用进行累计计算的时间长度。一般情况下,医疗期累计计算周期为一年或半年,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有其他的时间周期。
    综上所述,医保政策和规定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和修改,因此,具体的医疗期累计计算标准应以当地最新的医保政策规定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22:3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