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赁合同何时成立? |
释义 | 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在租赁合同当事人就租赁关系的建立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一)出租人出租意愿的表示,通常认为是要约邀请而非要约; (二)承租人承租意愿的表示为要约; (三)出租人租定的表示为承诺。 一、跟二房东签的合同是否生效 跟二房东签的合同在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条件下,自成立时生效。具体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转租的收益具体属于谁 房屋转租的收益属于承租人,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租赁合同中已经约定可以转租、或虽未约定但出租人明确表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可以出租给第三人。新签订的租赁合同应符合双方意愿,转租时承租人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搭建、不得拖欠租金、不得超过剩余租赁期限。 三、与租客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经出租人同意,与租客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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