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能及时偿还同居期间的债务 |
释义 | 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要由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对外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而对内,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一、夫妻离婚债务可以由一方全部承担吗 可以协商夫妻债务由一人承担,但是不可用该笔债务对抗债权人,而且夫妻的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离婚,原则上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债权人有权要求夫其中任何一人偿还债务,夫妻之间承担按份责任,如通过协商由一方全部承担,那么夫妻内部完成补偿即可。夫妻共同债务是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所需,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该笔负债在法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二、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在此情形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仅具有对内的效力,不过是双方约定各自分担的债务份额,并不因此而产生对外的效力,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项债务仍为连带债务。 三、婚内财产协议中对方将已经结婚的债务权归谁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由于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后,不一定会进行公示,不能推定债权人必然知晓该协议内容。所以当债权人不知道协议约定内容时,该协议对外不具有约束力,此时债权人可要求夫妻双方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是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约定的内容除外。 如果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另一方还是需要承担偿还责任的,偿还后可以向对方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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