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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同居期间的债务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释义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一、未婚同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未婚同居分手,进行财产分割时,首先要对全部的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需要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的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的财产。然后可以估算出共同财产价值,并且需要经过双方的认可。最后可以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如果男女双方在同居前,就对财产的所有权进行了约定,可以避免部分关于财产分割的纠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务,可按共同债务处理。
    二、同居关系解除后财产如何分
    (1)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同共有处理。双方按出资比例或者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2)同居生活前或者同居生活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产视为赠与行为,视为有效,一般不得收回。
    (3)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属于连带之债。
    (4)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当予以适当照顾,或者又另一方给与一次性经济帮助。
    (5)同居期间一方死亡的,另一方不能取得继承权。
    三、离婚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离婚前双方还是夫妻关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双方共同的生产、生活需要负担的债务,一般都是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婚内形成的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承担。以下可以视为一方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3、一方能够提出证据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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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6:43:47